近期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做到令行禁止,为群众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但仍有个别人不收手、不收敛,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面对那些漠视、轻视、冷视纪律的眼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行动宣告:反腐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越往后执纪越严!
这不,又有一些违纪者被查处并通报曝光,来看看都是谁吧!
平顶山:通报多起违纪典型案例
近日,平顶山市纪委通报了多起违纪典型案例。分别是:
石龙区公安局两名干部因未认真履职受处分
经查,2004年9月,石龙区公安局高庄派出所受理了一起当事人被伤害案件,现任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时任高庄派出所指导员的黄子良为该起案件主办人。2007年3月,黄子良调离高庄派出所时,该起案件尚未破获。黄子良未认真履行交接手续,没有及时将该起尚未破获的案件移交给接管人。现任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时任高庄派出所所长的陈延召也未对该起案件引起重视,没有对该起案件后期调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导致该起案件长期搁置。
2016年3月15日,经石龙区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延召、黄子良行政记过处分。
新华区医院工会主席刘丽娜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经查,新华区医院工会主席刘丽娜,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其女儿出嫁、父亲病逝、外孙满月时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金79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6年4月5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丽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7900元予以收缴。同时,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新华区医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院长李博华,新华区医院纪检书记李波诫勉谈话。
新华区残联私车公养问题
经查,2015年,新华区残联办公室工作人员何凡,利用职务之便,用公款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燃修及出租车费用2970元,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新华区残联原理事长李付海对本单位财务支出管理不严,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
2016年4月5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付海、何凡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宝丰县肖旗乡政府一工作人员公车私用问题
经查,宝丰县肖旗乡政府工作人员边兵磊未经领导同意,节假日期间私自动用公车到漯河办理私事。
2016年2月25日,宝丰县肖旗乡政府给予边兵磊行政警告处分。
三门峡陕州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查处并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陕州区物业公司原经理吕帅军违规租用亲属车辆问题
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时任物业公司经理吕帅军未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以物业公司名义租用其妻弟一辆面包车,租赁费每月2000元。陕州区纪委给予吕帅军党内警告处分。
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郑宗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3年6月,时任陕州区文物地质钻探公司经理郑宗仁在公司没有购车编制的情况下,购买一辆车牌号为豫MJ9175的别克牌轿车,入户在本人名下,作为公务用车使用。陕州区纪委给予郑宗仁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车辆予以收缴。
陕州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飞违规报销个人车辆维修费问题
2012年,王晓飞利用职务便利,将个人的车辆维修费2600元,记入单位的公车维修账单中一并支付。陕州区纪委给予王晓飞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600元。
陕州区环保局副主任科员武会峡违规报销亲友车辆维修费问题
2015年8月,武会峡将亲友的车辆维修费4850元,记入单位公车维修账单中一并支付。陕州区纪委给予武会峡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4850元。
陕州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宁江涛贪污油费问题
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宁江涛利用职务便利,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和报销车辆维修费用,共计5800元。陕州区纪委给予宁江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