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法院——化解纠纷为人民法庭通宵不“打烊”
每日甘肃网3月2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日前,榆中法院第九法庭灯火通明,陆建民法官早早坐在了法官席上等待双方当事人。晚上8时,双方当事人如约而至,开庭审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为方便当事人出庭应诉,榆中法院在全院针对家事、民事简单案件推行不“打烊”开庭,此起案件是全市法院首起晚间开庭审理的案件。
原、被告均为榆中县金崖镇人,幼时相识,相交至今。2014年两人投资太阳能生意,后原告另有发展,无暇顾及合伙生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告退出合伙,由被告继续经营。双方约定被告向原告退还股份转让款26000元,后因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10800元,剩余款项再未支付,原告于今年3月6日将被告诉至法庭。受理该案之后,法院陆建民法官对案件进行了了解并和原、被告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到被告因为工作原因白天无法参加诉讼,原告时常在外地,回家不方便。综合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陆建民法官为了尽快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决定夜间开庭审理该案。
当天晚上7时40分,双方当事人如约而至。经过了解,法庭首先主持原、被告进行调解,由于原告一直在外地,晚上才赶到法庭,双方事前没有有效沟通,调解无法进行。法庭依照双方当事人意见继续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逐渐开始了有效沟通,陆建民法官见状,适时对双方当事人继续调解,最终在宣判前主持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3月31日之前向原告一次性付清股份转让费10000元。记者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