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厦法宣文/图)昨日上午,厦门中院公开宣判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个体工商户俞某因走私343个非洲狮爪和14颗动物牙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查,被告人俞某今年35岁,初中文化。2015年5月13日,俞某从境外乘坐航班,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入境,并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经厦门海关查验,在俞某行李箱内当场查获藏匿于铁盒里的疑似动物爪343个、动物牙齿14颗。
经鉴定,上述343个动物爪为非洲狮爪,14颗动物牙齿中4颗为非洲狮的犬牙、10颗为豹的犬牙,分别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附录Ⅰ中的保护物种,价值合计人民币201710元。
随后,厦门高崎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同日,被告人俞某接厦门高崎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走私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