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6月29日讯(记者 刘雅菲)日前,济南市政府发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记者了解到,2016年济南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15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578元为基数,基准线为增长8%,上线(预警线)为增长13%,下线为增长3%。
据了解,济南的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各类企业应当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