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因敲诈无证钓鱼市民,泰安市岱岳区两名自称黄前水库管理员的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20日,今年48岁的市民陈某利,到黄前派出所报警称,6月16日被黄前镇某水库管理人员敲诈勒索现金7000元。原来,6月16日陈某利到黄前某水库钓鱼,因没有钓鱼证,被声称是水库管理人员的孙某、张某庆(后经调查非水库管理人员)以无证钓鱼为由所要现金10000元,并限制了陈某利的人身自由。
陈某利被限制人身自由后苦苦相求,最终犯罪嫌疑人孙某、张某庆同意让陈某利拿出7000元现金,才把受害人陈某利放走。
陈某利随后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孙某、张某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民警调查发现,25岁的孙某曾于2013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岱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45岁的黄前镇麻塔村张某庆,合伙打起了敲诈钓鱼人的主意。
7月5日,孙某、张某庆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齐鲁晚报 记者 赵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