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泰安市公安局黄前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张某翠(女,48岁,黄前镇双山村人)。
7月4日15时许,黄前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黄前镇某村村民张某翠在村委打人,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张某翠因与其邻居存在宅基地纠纷,到村委接受村委干部调解,调解过程中,因对该村书记薛某华的调解结果不满意,认为薛某华偏袒对方,脾气急躁的张某翠一气之下殴打了村书记薛某华,派出所民警考虑到双方都是一个村的,大度的村书记也只是为了面子让张某翠道个歉就行,但张某翠意见偏执,宁肯被拘留也不和村书记道歉,调解多次均未成功。黄前派出所报请分局批准后对张某翠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7月6日,分局对张某翠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黄前派出所于当天对张某翠执行行政拘留。齐鲁晚报 记者 赵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