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抚州讯 邓威、连真、记者周文平报道: 近日,抚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市委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派驻机构建设的机构设置、职能调整、职责权限、工作关系、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该市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改革共设置市纪委派驻机构23家,其中,综合派驻17家、单独派驻5家、市直属机关纪工委1家,实现了对101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派驻机构全覆盖。在推进改革中,具体做到了“三个统一”。
一是统一规划。坚持内涵发展、创新组织制度,通过调整、撤并、新设等方式,撤销15家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撤销28家市监察局派驻监察机构,不再保留10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本级内设纪检机构,设置市纪委派驻机构23家,从而优化机构设置,整合人员力量。
二是统一名称。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名称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综合设置派驻机构。
三是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由原来的“双重”领导,改为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发现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纪委汇报,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派驻纪检组组长及其成员的考核评价由市纪委独立组织,办公经费实行单列,从而强化派驻机构干部“吃党的饭、拿市纪委的工作证、干监督执纪问责的事、打铁还要自身硬”的角色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