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1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2012年釀成39死的香港南丫海難,繼日前5個受害人家庭提訟索償,17日又有一對遇難夫婦的遺產管理人向區域法院上訴,向肇事“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海泰號”船長黎細明、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港九小輪相關的Islands Ferry Company Limited,以及由律政司代表的海事處處長共6名被告提訟索償。
原告Cheng Tak Chi為兩名死者鄭先鑫及陳巧鑾的遺產管理人,上訴內容透露,“南丫四號”及“海泰號”於2012年10月1日在南丫島西北的水域行駛時發生相撞,意外是因衆被告魯莽、疏忽、違反法定照顧責任及合約而引致,要求衆被告作出賠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