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9月19日電 一名內地女遊客早前在香港襲擊一對港人母女,其中一人後腦著地受創。19日,女被告罪名成立,判監5個月1星期,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判刑時認為,不應將事件提升為內地與香港矛盾或兩地人爭端。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控罪指,今年5月9日,27歲被告黃玉鳳在新界沙田新城市廣場外,與一對香港母女口角,之後以高速衝撞對方,其中一人、55歲的林月芬後腦落地,至今需靠拐杖行走。
19日早上,女被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以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被告求情時指,目前懷有4個月身孕,事發後至今已留港約4個月,無法照顧內地家人。
馬漢璋表示,女被告起初誤會事主用膝撞自己的女兒,因此產生成見,其後兩家再相遇時互數不是。女被告看到事主女兒用手機拍照時怒火中燒,即使左手拿著大包小包也高速衝向兩母女。
馬漢璋認為,事主女兒無必要拍攝被告,行動不智,被告也不應襲擊瘦弱的港人母親及女兒。考慮到女被告懷有身孕,加上留港出庭期間受外界不必要的騷擾,酌情減刑。
他特別提到,案件只涉及兩個家庭,這一類糾紛在香港無日無之。這次唯一不同的是其中一個家庭來自內地。他認為,事件不應提升至內地與香港矛盾或兩地人爭端。強調法庭只會以平常心處理案件,依據事實和法律,無偏無私作裁決。(完)
【編輯:刘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