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扬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9月24日决定,接受朱民阳同志辞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任命张爱军同志为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会议还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图为张爱军进行宪法宣誓。王卓 摄
会议表决通过《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规定》,表决通过关于全市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全市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应于2016年12月底前选出。全市市、县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已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全市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17年1月底前召开;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依法选举产生扬州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扬州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17年2月底前召开,并选举产生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在今天的会议上,张爱军等新任命人员还进行了宪法宣誓。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郁芬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