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18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2021年04月12日,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到位于李沧区书院路86号的李沧陈氏整骨骨科门诊部监督检查发现: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无证开展放射诊疗放射诊疗活动不足3个月)。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等规定,李沧区卫生健康局对李沧陈氏整骨骨科门诊部处以警告并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