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11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1日公佈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諮詢報告,將通過立法,改革及更新香港私營醫療機構規管制度,加強規管私營醫療機構和提升其標準,包括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處理投訴。對此,香港醫學界及病人權益組織表示支持。
香港特區政府於2014年12月就改革現行規管制度,進行了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提出規管三類私營醫療機構,即醫院、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的日間醫療機構以及在法團組織管理下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政府共收到296份意見書。
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說,根據收集得來的公眾意見,整體來說,市民相當支持對香港各類私營醫療機構,施加更切合目前需要及更全面的規管。市民也普遍支持政府建議的19個規管範疇。
經仔細考慮公眾及各持份者的意見後,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部分具體建議,包括就私家醫院、日間醫療中心以及在法團組織管理下的診所,探討成立一個獨立的“處理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
同時,特區政府建議將“提供報價”的規管範疇,修訂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要求私家醫院就整體收費總額提供合理的參考,供病人考慮,以及在隨後的立法過程中,審慎檢討擬議罰則的適用範圍和水平,並訂明其他懲罰措施,包括暫停提供服務和撤銷牌照。
發言人說,“正與相關政府部門及持份者合作,訂定新規管制度的細節,以期在2016至17年度立法會會期內,把有關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香港醫學會會長史泰祖認為,獨立委員會可以進行調解,減輕醫務委員會負擔。病人組織聯盟主席袁少林指出,不少病人治療期間逐漸不能負擔費用,歡迎私營醫療機構提供費用預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