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将开展试运营。地铁运行后电价怎么算?日前,省物价局对合肥城市轨道交通用电价格作出批复。
据省物价局批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生产运营用电,暂定执行安徽省大工业用电类别电价。目前,安徽省大工业用电价格为0.6474元/千瓦时,比居民生活用电(0.5653元/千瓦时)略高,基本电价30元/千伏安·月。考虑到地铁投运初始阶段的实际运行情况,自投运之日起3年内免收基本电费,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据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地铁运营用电大多数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
在地铁运行的同时,还有配套设施及地铁站点商户用电。省物价部门明确,城市轨道配套设施商户、办公等非生产运营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0.8234元/千瓦时),并分表计量,分别计费。确实无法分表计量的,可按定比定量的原则分别计费。以上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1月1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