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乡建设规划监察大队监察员陆克紧公车私用问题。隆林各族自治县住建局城乡规划监察大队专职司机陆克紧,在参与自治县“两违”整治工作,为方便使用车辆,将其驾驶的桂L75502车辆停放在住宿大院内,期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7时,陆克紧使用该车辆接送小孩上学。2016年4月,陆克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德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岑立伟等三名领导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3年,德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套取扶贫资金用于发放补贴和接待送礼。其中,以餐饮、汽油、柴油等发票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发放本单位职工的过节补贴和劳务费。以上开支审批分别由德保县扶贫办原党组书记岑立伟、副主任陆俊材、陆瑞卿三人审核批准。2016年4月,岑立伟、陆瑞卿、陆俊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